市青联六届一次全委会

材  料  之  二 十 二

晋江市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选 举 办 法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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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市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是依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级青联的选举办法制定的。现对主要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市青联是由全市性的各青年团体和各基层青联联合组成的青年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实行团体会员制,委员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以保证市青联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各团体会员都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市青联主席、副主席和常委的人选,是以团体会员指定席位(各社团的会长、团长为指定席位人选)和按界别推荐候选人参加选举的,为了不因选举而失去某一团体在青联常委会中的席位,市青联六届一次全委会的选举拟沿用惯例,实行等额选举。其主席、副主席和常委的当选,仍取决于各位委员的意见,即以参加选举的委员半数以上赞成为当选。
    二、晋江市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委采用一张选票,分别列出主席、副主席和常委候选人名单,一次性选举。这样即能反映出委员对主席、副主席和常委候选人的意愿,又简便易行,保证会议选举的顺利进行。
    三、选举办法规定,赞成候选人为主席或副主席的同时,必须赞成其为常委,否则对该候选人的选举无效。这是因为主席、副主席必须具备常务委员资格。由于是一次性选举,所以选举人若赞成候选人为主席或副主席的,理应赞成其为常委会委员。否则,主席、副主席的选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