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第四届"农信杯"青年男子篮球赛组委会公告(1)

关于对个别球员参赛资格问题的处理决定


    第四届“农信杯”青年男子篮球赛在各参赛队的大力支持下于8月2日顺利开赛,两天的比赛进程中,出现个别参赛球员的参赛资格争议,经组委会考证、调查、研究,作出以下决定:
  一、磁灶镇篮球队于祥、王加一等两名球员经证实为华侨大学学生,户口所在地不在晋江磁灶镇,未在当地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组委会仲载组决定取消该两名球员参赛资格,同意该球队在比赛前重新增补两名合格球员入队参赛,增补的两名球员参赛资格由组委会资格审查组认定。
  二、国税局球队队员汪功键,因同时参加英林镇球队,根据比赛规则,球员不得同时参加市直组和基层组比赛,原则上应参加市直组比赛的规定,组委会仲载组决定取消球员汪功键在英林镇篮球队的比赛资格,同意英林镇再增补一名球员,增补的球员参赛资格由组委会资格审查组认定。
  三、党群系统、交通局、晋机江机场球队队员庄鸣、庄文星、庄详伟、肖文锻等4名球员,因同时参加青阳街道篮球队,根据比赛规则,球员不得同时参加市直组和基层组比赛,原则上应参加市直组比赛的规定,组委会研究决定:
  1、取消球员庄鸣、庄文星、庄详伟、肖文锻等4名球员在青阳街道篮球队的比赛资格,同意青阳街道再增补4名合格球员,增补的球员参赛资格由组委会资格审查组认定;
  2、取消该队于8月3日与陈埭镇篮球队的比赛成绩,判定该场比赛为陈埭镇胜出,比分为20:0。
  四、疾控中心球队李少拥、林君怀等2名球员,经证实系泉州少体校在读学生,非该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比赛规则,组委会研究决定:
  1、取消该两名球员参赛资格,同意该球队增补两名球员,增补的球员参赛资格由组委会资格审查组认定。
  2、取消该球队于8月2日与农业银行篮球队的比赛成绩,判定该场比赛为农业银行胜出,比分为20:0。
  五、西滨镇球队郑晋华、林鹏等2名球员,经证实为福建师范大学体工系03、05级学生,户口所在地不在晋江西滨镇,未在当地工作一年以上,并在与灵源街道篮球队比赛中出场比赛。根据比赛规则,组委会研究决定:
  1、取消该两名球员参赛资格,同意该球队增补两名球员,增补的球员参赛资格由组委会资格审查组认定。
  2、取消该球队于8月2日与灵源街道篮球队的比赛成绩,判定该场比赛为灵源街道胜出,比分为20:0。
  “农信杯”篮球赛系公益性、群众性文体活动,旨在促进交流、强身健体、活跃文体氛围,希望各参赛队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宗旨,积极参与配合组委会开展好工作,共同举办好本届比赛;也希望各参赛队自觉把好运动员参赛资格关,以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影响比赛进程。

                           晋江市第四届“农信杯”青年男子篮球赛组委会
                                      200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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